某船舶制造公司購買的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荷載能力不能滿足當下吊重需求,為了超重限額使用起重機,在未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對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進行改造,用于造船材料的搬運工作中。
執法人員表示,“上述三臺設備安裝驗收檢驗時均為一組電動葫蘆和吊鉤,他們在一組電動葫蘆和吊鉤的基礎上加裝一組電動葫蘆和吊鉤?!痹谏习肽瓯O管調查被責令改正,并查封了這三臺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但之后,該公司又擅自動用4、5號船臺上的兩臺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用于造船材料搬運。
隨后監管部門責令企業對改造的三臺涉案門式起重機恢復原狀,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安全生產無小事。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輕則人員受傷,財產受到損失,重則將付出生命的慘重代價,給當事人的家庭帶來無法彌合的傷痛。因此,絕對不能存有僥幸心理?!币虼?,當電動葫蘆不能滿足承載需求時,一定要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電動葫蘆。